:::
注意 系統管理 - 舊系統公告 | 2011-01-17 | 點閱數: 5471

依據「嘉義縣國民中學暨國民小學學生成績評量作業要點」第十一條:七大學習領域之學期總平均成績,為各學習領域之學期成績乘以各該領域,每週學習節數,所得總和再以每週學習領域總節數除之。請各校依照下面說明檢查學期總成績計算模式是否設定正確。

調整學期初設定的變數

進入「系統管理」、「模組權限管理」,在「模組管理」分頁,點選表格中間的「教務」後,在「學期初設定」右邊的變數調整點選「調整」,此時右邊會出現選單,請先取回預設值,將第二項「計算學期各領域總平均加權模式」改成「學分式加權平均」然後「儲存變數值」。

由於系統預設值為算數平均,若沒有正確設定,學籍表上的學期總成績將與成績通知單不同!